2025年8月23日,土耳其農業和林業部官方公報發布2025/18號通告,制訂奶油和稀奶油標準,自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主要內容包括:
(1)目的、范圍及定義;
(2)產品規格要求。原料來自牛、羊奶;產品保質期內乳酸菌保持活性;加工過程要經過巴氏殺菌或相當于巴氏殺菌的熱處理后方可投放市場;為增加稀奶油的稠度可添加奶粉、酪蛋白、乳清蛋白制品等,其中乳蛋白含量至少為35%,但最高添加量不得超過2%;食用酪蛋白酸鹽最高添加量不得超過0.1%;起泡奶油的膨脹率必須至少為30%;加工奶油和凝脂奶油產品中不得使用調味料;
(3)標簽。食品名稱應在產品標簽的主視圖中;還要顯示全脂、低脂或“%…”乳脂含量;調味加工奶油應在主視圖中標明所用的調味成分及其比例,并與食品名稱一同標示;添加了糖或鹽的產品,應在主視圖中標明:“添加糖/鹽含量為…%”;發酵奶油、酸奶油生產過程中使用酶,則應在食品標簽的配料表中或配料表下方標明所用的酶;涂抹奶油標簽上的食品名稱必須使用字體大小合適的字符其高度至少為3mm。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8/20250823-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