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稱: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公告》(2017年第93號)
索 引 號: 000019449/2017-17484-0500772 | 發文單位: 通關司 | 主題分類: 總局公告 |
文 號: 公告2017年第93號 | 印發日期: 2017-10-31 | 發布日期: 2017-10-31 |
2017年第93號
質檢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
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質檢總局決定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進行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取消涉及工業品的158個海關商品編碼的海關監管條件“A”,檢驗檢疫機構不再實施進境檢驗檢疫監管。
二、取消涉及煙草的4個海關商品編碼的海關監管條件“A”,檢驗檢疫機構不再實施進境檢驗檢疫監管,僅實施出境檢驗檢疫監管。
三、上述調整自2017年11月1日起執行。詳細調整內容見附件。
附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調整表
質檢總局海關總署
